全国英语写作教学与研究协会章程

(暂行)

第一条 全国英语写作教学与研究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FL Writing Teaching and Research)是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团结全国大专院校英语教师,开展英语教育改革和研究,提高英语写作教学和研究水平,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 组织并支持会员从事英语写作教学研究,开展与此有关的各类活动,如举办学术研讨会、座谈会、专题报告会和各种讲习班。

  二 促进国内外的讲学活动及教学人员的交流。

  三 促进本会同国外英语写作教学学术机构的交流。

  四 出版丛书和论文集等。

  五? 建立网站,利用因特网交流学术成果,沟通教学、科研和会议方面的信息。

  六 开展与国内高校其他语种教学研究会及有关学术团体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条 本会会员以集体会员为主.在我国大专院校从事英语教学的人员和有关英语教学的研究单位的人员,自愿遵守本会章程,以填写会员登记表的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理事负责将会员登记表寄送协会秘书处,得到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和备案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可以退会,退会时应报常务理事会备案。

第五条 本会会员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 享有本会范围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五 会员免缴会费.

第六条 本会学术活动主要由常务理事单位组织,英语写作教学研讨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办单位通过协商确定。

第七条 常务理事单位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由常务理事组成,原则上,每个单位有一名理事,因工作需要也可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增加名额。理事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二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常务理事会负责选举产生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长由一名理事担任,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

第八条 本会址和秘书处现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