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综合评估和奖学金及各类奖项评定条例》中关于综合评估德育奖励扣罚分的规定,英语学院综合评估德育奖励分扣罚分评定管理委员会特制定适合英语学院学生的加分扣分细则,以期规范德育奖罚分制度,使学生在学业之余达到丰富校园生活、锻炼能力的目的。
学生综合评估应德智体全面衡量,其中德育分占20%,课程分占80%,即:
综合总分(100分)= 德育分(20分)+ 课程成绩分(80分)
德育分(20分)= 德育基础分(15分)+ 奖励分(5分)— 扣罚分
一、 德育基础分(15分)。
德育基础分用从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文明行为、学习态度、集体活动5个方面考虑,每部分按学生表现好、较好、尚可、欠佳、较差,分别评为3分、2.8分、2.6分、2.2分、2.4分,总分满分15分。
二、 奖励分(5分)。
每学年奖励分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并酌情予以加分,但每人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一) 学生干部任职奖励分。
1、 凡在该学年内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勤工助学中心正、副秘书长、院(系)团总支副书记,任期满一年且尽职尽责者,加1分。
2、 凡在该学年内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正部长、校勤工助学中心部长、院(系)团总支正委员(或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年级大班长、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任期满一年且尽职尽责者,加0.8分。
3、 凡在该学年内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副部长、校勤工助学中心副部长、院(系)团总支副部长、年级班委、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楼长,任期满一年且尽职尽责者,加0.6分
4、 凡在该学年内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干事、校勤工助学中心干事、院(系)团总干事、团支部委员、班委、宿舍长、学生社团一般干部、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层长及干事,任期满一年且尽职尽责者,加0.2分
5、 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可以最高分计,但不得累加。
6、 任期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任期内尽职尽责者,奖励分减半计算。
7、 任期为满一学期或任期内不能尽职的学生干部不能获得奖励分。
8、 各级学生干部的身份应得到其所在主管部门的确认。
(二) 优秀军训学员加0.2分
院学生会优秀部长加0.15分
院学生会优秀干事加0.1分
院学生会优秀团队成员加0.05分
(三) 参加学校组织的公民义务献血一次加1分,参加校外公民义务献血一次加0.5分。义务献血均为一次性加分,不能累加。
(四) 该学年内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每人加0.2分,宿舍长加0.25分;四星级宿舍加0.3分,宿舍长加0.35分;五星级宿舍加0.4分,宿舍长加0.45分。宿舍长任期满一年方可加分。
(五) 学术活动奖励分。
凡该学年内在国家、省部级和市级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分别加0.8分、0.6分、0.4分(需提供发表的原件)。发表多篇论文,除最高级别的一片按上述标准加分外,没多一篇加0.1分。
(六) 文体竞赛奖励分。
1、 体育类奖励分
① 凡在市级体育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分别加1分、0.8分、0.6分,4-8名加0.4分。集体项目前三名分别加0.6分、0.4分、0.2分。此项目加分不得超过2分。
② 凡在校运动会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前三名者,分别加0.5分、0.4分、0.3分。4-8名加0.1分。集体项目前三名分别加0.3分、0.2分、0.1分。此项加分不得超过1分。
2、 其他竞赛类奖励分
市、部级:个人项目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0.6分
集体项目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4分 三等奖0.2分
校 级:个人项目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3分 三等奖0.2分
集体项目 一等奖0.3分 二等奖0.2分 三等奖0.1分
院 级:个人项目 一等奖0.3分 二等奖0.2分 三等奖0.1分
集体项目 一等奖0.2分 二等奖0.1分 三等奖0.05分
备 注:
1、院级比赛有
个人项目:主持人大赛、院内歌手大赛(与校级歌手大赛不得累加)、配音比赛
集体项目:班级团队展示、英文短剧比赛、趣味运动会参与人员
2、同一活动可以按最高分计,但不可累加。 如参加英文歌手大赛的选手,既获校内一等奖又获院内一等奖,只可以校内一等奖加分。
(七) 参加院内活动奖励分。
此项加分为参与人员基础分,如获奖,参照(六)问题竞赛奖励分。
1、 体育
① 参加趣味运动会 每人加0.02分
② 参加运动会方队 每人加0.2分
③ 参加运动会 观众每人加0.02分,运动员每人加0.05分
④ 早上出操 出操率达95%以上者加0.1分
⑤ 参加新老生篮球、足球对抗赛 每人加0.02分
⑥ 参加羽毛球,乒乓球对抗赛 每人加0.02分
2、 文艺类
①参加班级团队展示 每人加0.02分
②参加英文短剧比赛院内初赛 每人加0.02分
③参加院内主持人大赛 每人加0.01分
④参加英文歌手大赛院内初赛 每人加0.01分
⑤参加院元旦晚会等演出 每人加0.01分
3、学术类
参加朗诵比赛初赛 每人加0.01分
(八) 参加英语学院六大球队(男女篮球队、男女足球队、男女排球队)及啦啦队
六大球队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均有资格申请综合评估德育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 参加校级五大球类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参照(六)文体竞赛奖励分;4~8名加0.08 分
2、 教练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德育加分0.15分。
① 任期满一年,且在任期内球队团结互助,未出现原则性失误
② 在任期内有明确的训练目标、训练计划、训练方法
③ 带领球队取得一定进步
3、 随队助理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德育加分0.12分。
① 任期满一年
② 在任期内认真负责做好每次训练、比赛的记录工作,有书面材料
③ 在任期内球队财物保管工作到位,没有丢失相关财务。
④ 做好比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4、 队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德育加分:队长0.12分,队员0.1分。
① 参加球队满一年,且在一年内未发生有损球队荣誉的原则性失误
② 认真积极参加训练,出勤率达80%
③ 积极参加比赛,到场率达80%
5、 拉拉队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均有资格申请综合德育加分,队长0.12分、队员0.1分,具体条件如下:
① 拉拉队成员需任满一年
② 拉拉队队员出勤率需占体育部分配任务的80%。
③ 队员在执行任务时需尽心尽责,如出现观望、冷漠态度不的加分。
三、 扣罚分。
每学年扣罚分应从以下几方面考察,分数不限并可重复计算。
6、 拉拉队队员任满一年,尽心尽责,但出勤率占体育部分配任务的50%,可酌情给与0.05的德育加分
(一) 受院(系)通报批评至留校察看者每次酌情扣1~5分;
(二) 无故不参加献血体检者扣0.5分;
(三)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酌情扣0.2~1分;
(四) 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每人扣0.2分,宿舍长扣0.25分;
(五) 在学生会、球队中发生有害团队荣誉、形象的行为,经团队负责人酌情扣0.5~1分;
(六) 在体育、文艺、学术等比赛过程中发生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破坏现场纪律,有损院系形象的行为,酌情扣分;
(七) 无故不参加校、院学生大会者,每人次扣0.2~1分。
英语学院综合评估德育奖励分扣罚分评定管理委员会
2007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