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的职责
2002年学校设置副处级的就业指导中心,隶属于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校本科、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了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2006年5月29日,学校决定组建独立建制就业指导中心,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直接负责,工作范围包括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生研究生的就业及相关事宜。2006年9月,新的就业指导中心正式启动并开展工作,职能主要包括咨询指导、市场推广、信息开发和日常事务四部分。就业指导中心的职责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1、制定、组织和实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对外宣传,规范和拓宽就业市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
4、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的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5、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培训工作;
6、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坚持就业指导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四化”原则,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指导,力求实现高就业率和高就业质量的“双高”目标。 |